江西理工大学

江西理工大学

  • 高校类型:
  • 高校隶属于: 江西省教育厅
  • 高校所在地:江西
  • 院士: 1人 博士点: 65个 硕士点: 0个
  • 江西理工大学录取规则

    七、录取规则1、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,我校实行“专业志愿清”录取规则。对进档考生,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;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,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,以此类推;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,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,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。2、对于江苏省进档考生,我校采取“先分数后等级”的排序办法,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专业择优录取。文科、理科类选测科目须达到B级;另一门选测科目须达到B级;艺术类、体育类等级要求4C。3、录取男女比例不限。考生录取后,专业一律不予更换,但可在入学第二学期结束后,根据大一学习成绩择优调整专业,或可申请“双学位”学习。4、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(含体检复查),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,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。5、校本部(江西赣州市)和南昌校区(江西南昌市)各专业,由于办学地点不同,不跨校区调剂专业。软件工程专业只录取报考此专业志愿的考生,不从其他专业调剂录取。八、艺术类、体育类录取规则1、艺术类专业: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(联)考成绩,艺术类(美术)专业考生,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艺术类(美术)专业,按综合分[综合分=专业成绩/专业满分×100×4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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